◎工作天
審查結果如無問題,於申請之翌日下午可領證。但遇假日則順延。
◎簽證效期及費用
$1100
◎簽證申請前之準備
以留學、依親、結婚、應聘、研修及表演等目的進入日本者,原則上申請者本人或日方代理人
(因其在留資格不同其代理人條件亦相異)須先向日本各地方入國管理局申請「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」。
領到此證明書之後,申請者本人再前來交流協會在台辦事處之簽證室2號窗口申請簽證。
◎可停留天數
視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上申請及規定之在日滯留時間而定
◎所需資料
依個人情況,除以下資料外,必要時有可能要求提出其他相關資料
◎如果是辦理學生簽證,請記得攜帶「入學許可書」的正本與影本
日簽申請書乙份 |
照片1張 |
身分證 |
在留資格認定書 |
護照 |
◎注意事項
申請書下載
◎辦件單位
日本交流協會
台北市慶城街 28 號 ( 通泰大樓 ) 電話:02-2713-8000
高雄市苓雅區和平一路87號10樓 電話:07-771-4008
送 / 領件時間:09:15 - 11:30 & 13:45 - 16:00( 星期一至星期五 )
台北市慶城街 28 號 ( 通泰大樓 ) 電話:02-2713-8000
高雄市苓雅區和平一路87號10樓 電話:07-771-40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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